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风波还没有平息,最近屡屡传出的药品和消毒品安全问题让人又颇感震惊,同时又让人感慨和愤慨——— 到底这些维护我们生命健康的药是“毒品”还是“药品”?
不妨让我们看看最近被曝光的一些药品和消毒品案例。10月6日,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识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10月中旬,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岭洁肤霜又被曝出添加激素丙酸氯倍他索。丙酸氯倍他索属于强激素,是同剂量地塞米松药效的500-600倍,这类药物只会麻痹局部神经,起到止痒作用,长期使用会导致皮肤变性,甚至坏死。最近几天,山东省又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密切观察已使用患者的情况,一有异常,立即上报;要求医务工作者提高防范意识。这一切源于卫生部通报了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医院因使用山西太行药业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致使4名新生儿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名出生9天的新生儿死亡。
截至目前,笔者只看到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王英对事件做出了反应。她表示企业已停止了苗岭洁肤霜的生产销售,并在全国范围内对该产品实行紧急召回。该公司自己的检测也表明,部分苗岭洁肤霜产品中确实含有激素丙酸氯倍他索。她说这一原因由公司内部矛盾引起,因公司股权变更引起了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苏某的不满,苏某就指使他人在苗岭洁肤霜中添加了激素丙酸氯倍他索。
不管这些问题药品和消毒品的出现是人为因素还是非人为因素,药品从“救命”到“致命”是一个戏剧性且可悲的转变。众所周知,刺五加是一种营养神经的药物,被临床广泛应用;茵栀黄在医院被广泛应用于新生儿退黄疸,几乎所有的孩子出生后大夫都会推荐使用此药。善良的人们一贯相信药品能让我们远离病痛,可是,我们从来不曾想到,救命的药品会让我们生命不保。
药品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不妨该问——— 药企为何能生产出这样的致命药品且堂而皇之上市?那些医药代表们在推销此药时是否知情药品有质量问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否有责?监管部门是否也曾放松过对药企的监督和检查?药品采购部门采购药品时是不是也该批批检测?医院方面是否也该提高防范意识,当发生一例不良反应时立即上报和停用该药,以免发生更大蔓延……无论如何,我们只盼望,别让“救命药”变成“致命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