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妈妈,你们家孩子最近胖了,要注意控制孩子饮食。”2007年11月17日,家住乌鲁木齐市西山的潇潇妈妈带着孩子在逛街时,邻居杨婶笑着说。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潇潇妈妈仔细一看,女儿确实比以前胖了,肚子都挺起来了。
为了查清女儿发胖的原因,潇潇妈妈带潇潇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潇潇已经怀孕8个月了!
肖云夫妇是四川省中江县人,十年前,两人来到乌鲁木齐市做生意,生活稳定后,他们将女儿潇潇从老家接到乌市。
肖云做生意期间,结识了同在首府做生意的老乡胡元。后来,胡元将潇潇认为“干女儿”。
2007年3月的一天,胡元去找肖云时,肖云正好不在,13岁的潇潇独自在家。
“你爸什么时候回来,我等他一会儿。”胡元坐在潇潇的身边,和潇潇说笑。突然,胡元将门反锁,扑向潇潇……
事后,胡元害怕潇潇告发,就带着潇潇去商场,给她买了一件外衣和零食等物品,叮嘱潇潇不要把他们的“秘密”说出去,并威胁潇潇:“如果你把这件事说出去,就杀你全家。”
从那以后,胡元每次到肖云家串门时,只要肖云夫妇不在家,他就扑向潇潇……
去年11月18日,肖云夫妇得知导致女儿怀孕的人竟是胡元后,火冒三丈,当即找到胡元,对其大打出手。
“孩子不是我的,我不可能干那样的事。”胡元直喊冤。
“不是你是谁?我女儿都说了。”肖云狠狠地扇了胡元一耳光。
“你要怎样?”胡元问。
“潇潇还小,我也不想报警,我们私了。”肖云说。
“我先申明,孩子不是我的,出于同情,我可以付给你们处理孩子的费用。”胡元说。
两天后,肖云的妻子带着潇潇在一家私人诊所打掉了孩子。
当他们再去找胡元时,胡元已经逃之夭夭。思前想后,肖云报了警。
一个月后,胡元因涉嫌强奸被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1月被依法逮捕。
今年7月,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元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下达后,胡元不服,上诉至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法官说法:近年来,强奸幼女案件不少。综合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外来工对年幼子女监护不力,是导致此类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受害女童家长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幼女自我保护意识差,在遇到性侵害时,根本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幼女的监护,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询问原因,还要加强对幼女的性教育,增强她们的防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