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通人群HBV感染率约为10%,居世界第一;起源于淋巴造血组织的恶性淋巴瘤发病率也不低,而且这类患者HBV的感染率也很高,达77%。目前恶性淋巴瘤临床治疗多以放、化疗为主,而化疗方案中许多药物对肝脏具有不同程度的损害,故感染HBV的恶性淋巴瘤患者更应重视化疗期间和化疗后HBV产生的危害。
HBV慢性感染的损害机制为:HBV进入人体后,在肝细胞内复制繁殖,并在肝细胞膜上产生病毒抗原,病毒进入血液致敏淋巴细胞,致敏淋巴细胞与肝细胞膜表面病毒抗原结合,使其释放细胞因子,如淋巴毒素、细胞毒因子等杀死病毒,同时肝细胞亦遭到破坏,导致坏死和炎症反应。在此基础上,HBV慢性感染的恶性淋巴瘤患者化疗时,若使用对肝有损害的细胞毒药物,将使患者体内的HBV再度活跃,大量复制反跳增殖,肝细胞感染。停药后局部免疫恢复,进一步加重肝细胞的破坏,发生急性肝炎,甚至爆发性肝坏死。
因此,对HBV慢性感染的恶性淋巴瘤患者选用化疗药物时特别应注意:①选用肝脏毒性较小的化疗方案;②常规用量,尤其是强化或大剂量化疗时,宜同时应用护肝药,如抑制HBV复制的药物—拉米夫定等;③化疗前后最好每周检测肝功能各项指标,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减量或停药,加强护肝治疗,尽快纠正HBV所致肝脏损害,以免延误抗肿瘤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