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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妈妈治哮喘死在社康中心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死者家属认为病人未及时转院延误治疗,院方表示将对事故进行初步评定

陈骁鹏



本报讯 记者陈骁鹏摄影报道:29日凌晨,深圳一24岁年轻妈妈李某,因哮喘发作在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康中心)接受治疗时,120急救车两次到达,却未能将病患送到正规大医院,李某死在该社康中心。

死者家属质疑社康中心在没有十足的救护条件下,仍把病人留下治疗,以至患者药物不适而猝死。主办该社康中心的布吉人民医院则表示,患者属重度哮喘,医生曾建议将病人转移,但因病情有好转,家属也有经济上的顾虑,才最终未把病人转移。据悉,死亡原因被该院初步定性为“哮喘病情恶化导致”。

29日下午4时,羊城晚报记者赶到事发地龙岗区布吉镇甘布吉甘坑健康服务中心,该中心门口侧边有十几名死者亲属在聚集守侯医院方面的处理结果。李某的丈夫告诉记者,他是四川南充人,他的妻子李某今年24岁,三年前开始有轻微的哮喘病,半年前生了孩子后全职照料家庭。28日晚,李某突然高烧到38.5度,晚11点许,李某被家人送到甘坑社康中心就医。

“病人被送来的时候大汗,呼吸困难,是感染造成哮喘发作,属重度哮喘。”布吉人民医院医务科杨姓负责人代表医院表示。据医院方和患者家属都认可的情节是,在社康中心医师杨君的诊断下,对李某注射用药和打点滴的同时,还通知了布吉人民医院的120救护车前来抢救。晚12时许,120救护车第一次赶到,而当时的李某正在打第一瓶吊针,病情明显好转。

在救护车第一次到达时,为何不及时将病人送去医院?对于这个问题,双方存在歧义,各执一词。死者的哥哥李松告诉记者,当时妹妹已缓过气来,输液过程状态很好。“杨君医生确认她已没有危险了,我们才没让她上120的。”他多次重复强调此话,并表示,社康中心的医生应该是保证患者没有危险了,才让120离开。

杨姓负责人则回应说,如果送到大医院,肯定要多花钱,有时候病人家属会因经济方面的考虑,而选择不去,医生也不能一定要求他们。“当时确实缓解了,家属不同意让她上120车,我们会尊重他们的意见,不能勉强。”他强调说,“同意让120车走,并非就代表医生确认患者一定安全了。”

据李松说,120走了后,他妹一直很平静,在刚换了第二瓶药水没多久,约1点40分左右,“她突然脸色发紫,处于极度缺氧状态。”他说,妹妹再次病危后,社康中心再也抢救不回来,等到120赶到,已没有指望了。他认为:“用第一瓶药时没事,第二瓶却反应激烈,肯定是不适应这药物”。

对于家属说“药物不适应”原因,杨姓负责人表示,该院对家属的疑问是可以理解的,但所有的病情都是在变化的,经该院初步认定,这是“哮喘病变化后导致死亡”。他说,哮喘病出现这种情况的很多,她最后复发的病状跟第一次病状一样,但是,医生在第二次用药抢救时,就已经没有效果了。这种病可大可小,如果病情突然变化就很麻烦,让人措手不及。

29日晚,记者再次致电杨姓负责人,他表示,医院和患者家属,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已初步达成约定,布吉人民医院将在29日下午4点半前,对这起医疗事故进行初步评定,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如果家属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