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如果是‘大三阳’,婴儿被感染的几率会达到90%以上。”7月23日,为了降低乙肝母婴传播几率,太原市卫生局将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定为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定点收治医院,统一接收各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诊断的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
为预防控制乙(丙)肝病毒经母婴垂直传播,太原市卫生局指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统一接收各医疗保健机构临床诊断的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并负责其孕前咨询、孕期保健、孕产妇分娩、产后康复、围产期哺乳育儿指导、肝病追踪随访治疗和孕期母婴阻断及母婴阻断效果随访等工作。为确保母婴安全,太原市四县(市)还确定了一所县级综合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负责急产孕妇的生产,其余的医疗保健机构将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病毒携带者的孕产妇,开展产科接生。
我国是乙型病毒性肝炎大国,目前约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