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发布消息,即日起恢复对北京红十字会洋桥医院、广慈医院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结算,参保者在这两家医院发生的医药费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据市医保中心介绍,北京市红十字会洋桥医院因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自去年7月起被暂缓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9个月;而北京广慈医院自去年9月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悬挂自制定点医疗机构标牌,同时使用北京广慈医院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及收费章、票据,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被予以黄牌警示。
市医保中心表示,经过近期的检查验收,两院整改后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市、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决定恢复对北京广慈医院和北京红十字会洋桥医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记者 姜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