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在东莞打工的谢小英在回厂的路上被车撞飞,血肉模糊。高埗医院120急救医生现场检查后误诊,认为谢小英没得救了。幸好围观者后来意外发现谢小英的手还能动,把谢小英从鬼门关上拉了回来(见昨天本报)。
医生如此误诊,听着挺新鲜。不过,上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发表博文《医生的诊断有三成是误诊?》,据他介绍,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当然,廖副厅长所说的误诊不外是想提醒公众,目前医疗技术对疾病的认识不是100%,患者应该对医学和医生有正确的认识。
即便如此,这位急救医生的“误诊”还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草菅人命”。假如没有围观者的意外发现,谢小英现在可能只剩下一把灰了。不知道我们的这位医生知道否?生命、健康是没有假如的。
也就是说,对于该医生来说,他应该意识到,自己当时在谢小英“生死”问题上的权威性,他应该明白,自己的任何判断所涉及的是一个厚重的生命,这个判断不仅仅是他作为医生工作的一部分,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可惜的是,他在明知自己是内科医生、在车辆繁多影响听诊、在夜色影响瞳孔判断的情况下,仅仅用3分钟的时间,就匆匆宣告了谢小英的“死亡”。
对医生而言,诊断治疗的工作可能是单调、重复的工作,任何单调重复的工作总是会让人觉得枯燥无比的,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注意力不够集中、粗心甚至有所差错,在所难免。但应该认识到,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的委托是涉及生命健康的委托,这也是为什么说医疗行为具有浓厚伦理性的根本原因所在。
完全可以设想,当医护人员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而仅仅把工作看作是谋生的手段的时候,作为患者怎么可能放心将自己的生命健康委托给他们?
当一个并不专业的医生用3分钟匆匆宣布了一个病人的“死亡”却被证明是“误诊”时,当患者穿梭于各个医院门诊室却被告知有可能是50%误诊率时,我们大概只能无奈地问一句:医生,让我如何信任你?□舒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