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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先告之 医患避尴尬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前日深圳市民王小姐骑车时摔了一跤,到布吉人民医院看急诊,没想到在外科诊室看到一张告示,上面写道:“有怀孕者务必先声明”。王小姐羞答答地问医生此举之由来,值班医生神情严肃地告知:“别看就一句话。用什么药做检查,可有讲究了。”

医院称为避用孕期禁服药

该院外科副主任医师庾智华称:“告示已经张贴了一段时间,我们觉得效果挺不错。”庾智华随手拿起一本病历说,现在通用的病历本上,有病人“婚否”一栏。但单凭“已婚”、“未婚”来判断病人是否怀孕已经非常困难。比如,一些女中学生都可能有过怀孕的经历,但又确属“未婚”。即使对于一些已婚的女性,有医生问病人是否怀孕也被误解。临床上就有病人质疑,“摔了胳膊腿跟是否怀孕有关系吗?”殊不知如果对一些早孕期的女性使用了孕期禁服药物,或者进行与X光有关的检查,很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据记者了解,因为缺乏“怀孕告知”一项,深圳市一些医院确实出现过医患纠纷:何女士在某医院就诊时被怀疑患有乳腺增生,医生给她开了“小金丸”治疗。但何女士服用一周后仍未感到病情改善,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发现乳腺增生竟然是早孕引起的。而这种“小金丸”属于孕妇禁服药物,何女士无奈选择了流产。

为安全考虑 病人渐渐配合

据调查,卫生部诊疗规范中,并没有规定医生诊断时要问及病人性生活史或者是否已怀孕。但是否怀孕和过敏史、家族遗传病史一样,都是医生选择何项检查和用药的一项重要依据。这种种来自同行的“教训”,使得一些医院主动采取措施以减少纠纷。在布吉医院外科这样非妇产专业的医疗机构,院方便贴出了“怀孕者看病请先声明”的告示。

“病人看到告示后主动说出自己怀孕了,我们会用一些其他的检查方式取代拍X片,一些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也会换成别的,这样就保证了用药安全。”庾智华说:“告示贴出来后,配合的患者多了。下一步,我们还准备把告示贴到更醒目的地方,字号更大一点,方便病人。”

各方反应 有人觉得侵犯隐私

对看病时是否应向医生说明已经怀孕,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

市民廖先生质疑:“医生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免责?如果病人没有声明自己已经怀孕,而医生用了孕妇禁用的药物。医院是否可以不负责任?”

患者唐小姐说:“我们通常不知道检查是否对胎儿有害。如果医生能先提醒,虽然贴出告示有点让人难为情,但我觉得可以接受。这是对患者负责。”

口腔科汪医生说:“以前我院一位皮肤科同事因为询问患者是否怀孕,被投诉侵犯他人隐私。现在用告示先告知,我认为可以化解尴尬。”(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