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昨日发布关于廉价药品市场短缺问题的调研报告,反驳了之前学界热议的政府降价行为引发廉价药品大量短缺的观点。报告称,廉价短缺药品确实存在,但数量有限,并且与“政府降价”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4月9日《新京报》)
应当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这份调研报告,是比较客观公正的,部分廉价药的销声匿迹,确实与政府实施多次降价,并未有必然的直接关联。相反,政府推行的多次药品降价,老百姓得到了不少经济实惠。
尽管不能把廉价药品的消失,板子打向政府降低药品价格,但是,并不能说政府没有任何责任可言,笔者觉得,近年来,之所以出现不少数量药品稀缺,甚至绝迹,职能部门难逃其咎。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方面,政府的“有形之手”失灵。面对廉价药纷纷退市,我们向停产特效药的药厂“亮剑”,显然有失公允。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也是它们的权利。在这些经典药利润极低,甚至亏本的背景下,指望市场化的企业充当救死扶伤的“活雷锋”,简直是痴人说梦。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经济”,它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局限性,有时候更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及时出手,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导航”,以及为失效的市场充当“指南针”。
令人遗憾的是,职能部门该出手时没出手,才导致了廉价药,在市场上长期“冬眠”不醒,一些病号只能望病兴叹,甚至变得孤立无援。譬如说,上海一名六岁的孩子因为缺药而命悬一线,所缺的“救命药”不过是一种十几年前普遍应用于临床、每支只有2元钱的特效药———复方新诺明。可是病人家属、医生四处寻找,都买不到这种廉价药,最后还是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的一家药店里找到了它。而类似这种“急寻廉价救命药”的事件,近年来在上海已发生过多次。(《东方早报》2006年10月23日)。
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年轻的临床医生对廉价药的认识几乎为空白,他们不愿或不敢给病人开廉价药。笔者的爱人在医院当医生,也非常认同这项调查结果。大家明白,整个药品市场80%的药品都是通过医院流通的,如果医生不愿开给患者开廉价药处方,那么廉价药很有可能永远被打入“冷宫”。现实的情况是,由于政府卫生部门的监管不力,再加上以药养医的体制弊端,廉价药在大部分医院变得越来越没市场,最后消失于世。
此外,职能部门未建立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建立起廉价特效药储备制度,比如,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由政府指定一些药品厂家生产,然后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保证这类药品的稳定生存。在我国,这方面几乎是一项空白。
因此,要想使廉价药重新面“市”,焕发勃勃生机,一要政府职能部门,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担当重任,譬如,实行国家药品定价机制,具体讲,提高廉价特效药的政府定价,让生产廉价药的企业有钱可赚,有利可图。二要加强行业监管,让医院医生作为廉价特效药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充当唤醒廉价药的角色。最后,不妨由国家向定点药厂采购和财政补贴,抑或对承担这些药物生产的企业给予特殊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保障其合理利润,调动其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