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卫生厅3月10日给全省各级公立医院立下13条“铁规”,要求各医院为病人提供便捷、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
这13条规定是:
1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幅度,2008年全省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实现零增长;
2规范医疗机构经营行为,禁止给科室下达经济指标、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工资分配直接挂钩等导致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以及科室承包、出租等损害病人利益的行为;
3提高疗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3天,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0天,平均术前住院日不超过3天;
4实行检查、检验报告互认制,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检查,门诊检查、检验报告无特殊情况,住院部不得重做;
5控制药品费用,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三级医院小于45%,二级医院小于50%;实行药物使用问责制,科主任负责科内病人合理用药,临床药师必须参加特殊用药病例会诊,监督和指导临床合理用药,职能部门定期对使用前十位的药品做合理用药分析;
6实行大型仪器检查审批讲评制,杜绝滥检查行为;
7实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审批和告知制,所有医用耗材实行统一招标,禁止科室或个人私自采购,耗材使用做到能用一般不用特殊,能用低价不用高价,能用国产的就不用进口的;
8在县以上医院开展单病种质量和费用控制工作,逐步推行单病种费用核算制度,规范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流程,降低患者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济困助困“一免七减”规定,减轻贫困人群医药费用负担;
9门诊接诊多形式,增开简易门诊,增加专家门诊,增设专病、特色门诊及联合门诊,实现全天候门诊服务;急诊救治一站式,畅通危重病人急救绿色通道,做到常规检查不出科,大型设备检查专人陪同,专科医生床旁会诊,首诊医师全程跟踪的急救服务;
10坚持便民服务各项措施,做到候诊时间小于10分钟,一般检验和检查出报告时间门诊小于2小时、住院部小于6小时、急诊小于30分钟,核磁、CT检查当天开单当天检查,24小时内出报告,特殊检查48小时内出报告,病理标本随接随做,小标本3天内出报告,大标本5天内出报告。
广西南宁部分公立医院推出的一项旨在为有特殊需要的患者提供方便的特需门诊服务措施,如今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和质疑而不得不宣布取消。记者调查发现,其实在全国各地的公立医院里,特需门诊已逐渐成为特殊的行业现象,而且特需门诊逐渐“变味”的问题也比较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