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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色起意 安利女推销员遭强奸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邓波以购买商品为幌子,将网上推销产品的女子约至家中实施强暴。2月27日,闵行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邓波有期徒刑4年,并判处赔偿艳敏小姐经济损失3.1万余元。

艳敏(化名)是安利产品的兼职推销员,经常在互联网上发布产品推销信息。邓波上网时当看到艳敏推销的信息后,便萌生歹念。去年6月5日晚上,邓波以了解产品信息为由,通过互联网将艳敏约至闵行区莲花路地铁站初次见面,说要采购其推销的产品。看到艳敏产生疑虑时,邓波开口编谎:“我与父母同住,不会对你有任何伤害。”艳敏打消疑虑后按时赴约。相见后,邓波便要带艳敏去自己家“谈生意”。之后,邓波将艳敏带到位于春申路上的家中,强行与艳敏发生了性关系。邓波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07年6月6日被刑事拘留。

为索赔损失,艳敏也打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称邓波犯罪行为致其患上抑郁症,由此产生经济损失,请求判令邓波赔偿各类损失100多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波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己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邓波的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艳敏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其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鉴定费均依据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定。但住宿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因未提供证据证实,不予支持。另外,艳敏提出的后续治疗费尚未实际发生,故在本案中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