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新闻网一篇题为《广西两大公立医院交钱可插队惹争议》的报道称:在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这两大公立医院推出特需门诊,只要交纳50元至200元不等,不管你前面有多少病友,均可后到先诊,免受排队之苦。
本报记者采访发现,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等公立医院,也有类似的特需门诊。事实上,这种特需门诊在南宁已存在多年,也并非广西特有。一些病人认为,医院此举为一些看病“不怕”花钱的患者提供“绿色通道”,争取了时间,是件好事;更多的患者则认为,如此区别对待,是医院占用普通患者的时间,给“特殊患者”看病并获利,是歧视普通患者的表现。
现象:
特需门诊特别对待
“特需门诊是为满足病友的不同需求而设立的,现有以下两种服务形式:1.优先就诊,各专科均可优先就诊,收费标准为50元/科/人次;2.全程导诊,护士全程陪同,到专科均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或治疗、护士代病友交费、取药……收费标准为150元/科/人次。”这是2月26日,记者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访时,看到的该医院印制的特需门诊简介。
一位姓张的女士介绍说,她当天上午9时到该医院看病,前面排了二三十人。上午11时,马上要轮到她就诊时,一位护士带着一位患者插到她前面。就在她纳闷时,护士解释说:“这个患者在特需门诊交了50元钱,可以插队直接就诊。”该护士离开时,还介绍说:“如果哪位排队的患者愿意交50元,也可以享受同样的服务。”前来看病的黄先生等人,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当日下午4时多,记者在该医院4楼找到了特需门诊处。一进门诊,里面的一名女医务人员就问:“想要优先就诊吗?”据该医务人员介绍:一名患者交50元诊费,看各科均可优先就诊——由护士带着患者去找门诊医生,可以直接插队看病;一名患者交150元,护士全程陪同,到专科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或治疗、护士代病友交费取药等。
该门诊一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满足一些特殊病友的需求,该院两年前就开设了特需门诊,有的人没时间排队看病,都愿意多交点钱享受优先服务,平均一天有20多人。
当天下午,记者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门诊部北楼看到,无论户外还是室内,均有病人在排长队。其中门诊部北楼几个楼层均人满为患,走廊里全是候诊病人。
在门诊部北楼一楼,两间挂有“特需门诊”的房间不太显眼。柜台内侧张贴的一张通告写着:特需服务费统一为市价五折,100元/人次。
一位导医告诉记者,只要患者交了钱,做检查等各项都不用排队。据一位患者介绍,一男子在缴纳“特需费用”后,由护士带到3楼的诊室,门外众多排队患者只能依次推后。
一候诊患者对此颇有微词:“要是都碰到有钱人来看病,那我们岂不是越排越后?这也太不公平了。”
调查:
患者反应不一
特需门诊的出现,迎合了一些人快速看病的同时,也遭到普通病人的反对。
一名患者说,有钱人看特需门诊,本无可厚非,但医生却占用普通患者的时间,为“特需”患者看病,很不合理。按他的理解,特需门诊应该有专门的医生,不应该“抢”普通患者的时间。
患者张小姐说:“我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最后却被交了50元钱的患者插队了。如果交钱的人多了,我不交钱是否就看不成病了?如此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每一名就诊患者都要多交钱,医院设置的特需门诊,实际上就是想多收钱。”
患者张先生则说:“我花一个小时排队,突然被交钱的人插在前面,实际上是医院把我的时间‘卖’给了交钱的患者,医院的做法已经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患者说,如果他交了钱要享受特殊服务,医院就要配备专门的“特需”出诊医生和检查仪器,否则医院就是在侵犯其他病友的权利。他说:“这事虽然利己,但损害了他人利益。”
记者采访发现,医院如此提供特需服务的做法,多数人持反对意见。
有专家指出,每一名患者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公共医疗资源的权利。“有钱人”交钱后可优先看病,这明显损害了普通患者的公平权利,有侵占公共资源之嫌。
当然,也有人反对此观点。一名不透露姓名的市民认为,有钱人花钱买“特需服务”没什么不妥。医院推出特殊服务是为了更好地分配医疗资源,真正体现专家的价值。此外,这项服务并不是强制收费,是患者自愿的。
部门:
将调查特需门诊一事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了解到,设立“特需门诊”,完全是为了满足时间紧、条件好和不愿排队的患者提供一项特殊服务,不会侵犯到普通病友的权益。而且该门诊已设立两年多了。
该医院一工作人员介绍说,自治区物价局2003年下文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的特需门诊、康体保健、民间特色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事情情况自行制定,然后在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因此,该医院的收费行为,并未违反物价部门的规定。
有关人士指出,按规定,院方要给患者提供特殊、快捷和高质的就医服务,可以为特需门诊设立专门的挂号区、就诊区和检查区,更要配备相应的会诊医生,让有特殊需求的患者在真正享受“特需”服务的情况下,不插普通患者的队伍,不占用普通患者的时间,不侵犯普通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分析,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有能力支付更高昂特需医疗费用的患者并不多。由于市场需求的限制,广西区内任何一家医院都不会在设立特需门诊后,为其设立专门的医疗配备,这样做只会亏本。因此,个别医院设立该门诊后,在占用普通病友时间的情况下,变相地收取所谓的服务费。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梁处长介绍说,到目前为止,他们尚未下文批准公立医院开设类似的特需门诊。如果院方为患者提供了特殊、优质的服务,多收一些费用则无需向他们申请,当然,也没有政策说不准开设“特殊门诊”。梁处长还说,他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看医院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普通患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2000年12月15日,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在关于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特需门诊专家优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显示,按照原国家计委、卫生部有关“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供患者自愿意选择的特需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的精神,同意该院开设特需门诊,并在病患者自愿选择特需门诊的情况下,收取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特需门诊优诊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全科门诊每人每次200元,院内科际专家会诊每人每次50元。
该文件批复还注明,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含挂号费,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
新闻链接
新浪网对“您是否赞成医院推出特需门诊服务”的调查(截至2月26日晚8时30分的统计)
1.反对。变相医疗歧视损害普通患者的利益。 83.67%
2.赞成。花钱买更好服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14.18%
3.不好说。 2.15%
部分网友评论
北京网友李某:办个特需医疗部不就得了,与一般门诊分开嘛。或者就干脆办个特别的医院,专门为有钱人服务。这样大家都知道了,也就没有什么不平衡的了。
广州网友张某:“特诊服务”听起来好像是真正替有急事的患者着想,乍一看也不愧是个好主意,但是站在患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角度来考虑,医院此招明显带有哄抬物价、变相抬高挂号费的嫌疑。在医院就诊,专家挂号费比普通挂号费贵可以理解,这是医生劳动和技术水平处于不同程度的价值体现。患者想得到更好的服务,就得付出更多的钱,也算得上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吧。但是医院在普通挂号费外又推出“特需服务”,这种明显有违公平的做法,大有逼患者出更多挂号费才能看病的不良趋势。
山东网友王某:表面上看,“特需服务”的手是伸向少数高收入者口袋的,不会影响基本医疗服务质量。事实上,在目前优质医疗资源还相当紧缺的情况下,作为非营利性质公益事业单位,公立医院还享受着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营利为目的的“特需服务”挤占了公共医疗资源,使大多数人因为支付能力弱而不得不承受病痛之外的另一种折磨。
当多名病人不得不挤在一个病房,当大量急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因为床位紧张无法及时入院,当疑难病患者经过长途跋涉赶到大城市,却还要为挂一个专家号而长时间地排队时,最好的大夫、最先进的设备却在金钱的左右下用于小部分人的额外需求,公立医院的“公”还能充分体现吗?医院为满足“特需服务”而引进高档设备,对相关场所进行豪华装修,这笔账会不会由所有患者一起埋单?
桂林网友毛某:有限的专家教授既不能放下普通门诊住院病人的医疗,又要用较多的时间去关注有特殊需要的病人,难免会顾此失彼,最终导致“高端”患者事实上“垄断”优秀医护人员的结果。因为好的医生都去为有钱人服务了,那么普通的病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较低层次的服务了。假如公共医院资源就这样被金钱所左右,那就意味着公共医疗福利的减损。不难看出,开展“特需服务”表面上看来是适应市场需要,其实是在变相地降低公共医疗的服务水平,是对普通病人的不公平待遇。
山东网友梁某:公立医院担负公共卫生职责,是非营利医院。这种公共卫生服务,应该对患者平等提供。就是说,患者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后,就要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因为非营利医院的服务价格,主要不是根据市场供需来定价,而是政府根据公共需要和人们的普遍承受能力来定价。这种定价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贫者弱者,防止穷人因经济条件差而无法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现象发生,使贫困者能够得到最起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