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互认的医学检验单将有可能实现形式统一。昨日,市二级以上医院检验科主任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在佛山实行了快两年的部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问题。
统一形式操作有难度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自2006年5月1日起,佛山市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开始实行部分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通用制度。市民一些常规项目的检验结果,可以在市多家医院通用。在昨日的会议上,有不少医生建议将检验单的形式统一。据了解,目前互认通用的检验单只有内容上的相关规定,还未统一形式。有医生指出,目前检验单没有标明出单的医疗机构是否具备互认资格,也没有标明哪些是互认检查项目,医务人员和市民对于这些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应在检验单上注明。市卫生局医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考虑采纳此建议。
同时也有医生指出统一检验单形式较难操作,例如每家医院的检验仪器不同,软件操作系统不同等。
至今未接过相关投诉
据了解,按相关规定,医院应定期对互认通用的医学检验项目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市内有数家医院未有质控数据回报给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控有利于保证工作质量,如果医院不回报质控数据,建议取消其检验单互认资格。
会上同时讨论了是否扩大互认医疗机构范围的问题。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得好的一级医疗机构如果医疗质量有保证,也可考虑将其检验结果纳入互认范围。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检验单互认通用自实施以来,至今还没接过一例市民对于此的相关投诉。(童思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