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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零售药店分级分类卖药

2022-07-28
来源:求医网

作为全国零售分级管理试点省份,山东省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等。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实行升降级制度,企业将悬挂标准统一的分级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