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弟同样遭受哥哥性侵犯,受害人之一的少年竟然仿效哥哥,也对大姐霸王硬上弓。
在2001年,当时还在念小学四年级的少年,与两个姐姐受到大哥性侵犯。他遭到大哥非礼,两个姐姐也不能幸免,都被大哥强暴。
大哥2003年被判
入狱20年鞭10下
他们的大哥在2003年因此被判入狱20年和鞭打10下,目前仍在服刑。
可是,这个家庭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少年在2006年9月17日下午4时30分,在住家强奸比他年长两岁的大姐。当时年仅15岁的他,是在收容所期间获准回家与家人相聚时强暴了大姐。
下个星期一满17岁的他,昨天被朱汉德高庭法官判入狱六年。
为了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得报道任何足以泄漏她身份的资料,包括与她是姐弟关系的少年的名字等。
法官拒绝辩方律师判少年入青年改造所的要求。法官对少年说:“在我看来,重要的是你接受罪行特定治疗计划(offence-specific treat-ment programme),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其他人。”
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建议少年接受罪行特定治疗计划。不过,青年改造所没有这项计划,提供这方面治疗的机构之一是樟宜监狱。治疗是针对罪犯的罪行,提供辅导和加强情绪管理等。
法官也在宣判时告诫少年不得再犯罪,否则他将面对更长的监禁。
主控官李昭汉副检察司说,这是一起严重的案件,更甚的是拥有接受赃物、行窃等前科的少年不但在接受缓刑监视期间打劫,还在犯下强奸罪后被拘留期间与囚犯打架。
少年也对强暴大姐的罪行没有悔意。心理卫生学院儿童精神科医生蔡益明在检查少年后,指后者完全不同情受害的大姐,也对自己的罪行不以为然。
蔡医生在报告中说:“他(少年)说得轻描淡写,对受害人缺乏感情,也对他所做的事没有愧疚或悔意。”
控方也引述社青体部的报告说,少年若缺乏监督将可能重蹈覆辙,再犯下风化罪。
代表少年的律师之一苏峇士请求法官,判他的当事人入青年改造所。以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志愿律师身份出庭的苏峇士说,兄长的性侵犯影响了少年。
控辩双方各自的精神科医生都认为,少年患有的品行障碍症(conduct disorder)病情相当严重。辩方的陈家新医生更指出,曾遭受性侵犯的孩童会患上品行障碍症的可能性是正常孩童的12倍。
患有品行障碍症的孩童,很顽皮、不听话,品行也有问题等。
苏Q士律师说:“他是个受到性侵犯的受害人,他所经历的遭遇应该获得同情。”
律师引述社青体部的报告,说少年适合接受改造,希望说服法官再给他一次机会。
此外,少年的女友在案发前移情别恋,爱上了他的好友,导致少年承受了打击。
案发当天,少年从男童收容所回家。他进入大姐的卧房,把她的裤子拉下。他的大姐推开他,但因力气不敌他,挣扎失败。她也尝试呼叫求救,可是嘴巴却给弟弟捂着。
少年强奸大姐后,竟叫仰卧着的她转身趴下,再性侵犯她。过后,他又要大姐仰卧,再次对她霸王硬上弓。
少年如今已获得家人和大姐的原谅。他昨天闻判后眼眶泛泪。在五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的他,与大姐及12岁的弟弟一样,三人的智商都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