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黄敏) 2月1日下午,张先生带着怀有8个月身孕的妻子到海口港准备乘船回家过年,没想到船员却以预产期太近恐有意外发生为由,不让他的妻子上船。
事件:孕妇上船被拒
据了解,张先生和妻子是从广西钦州来海南洋浦打工的。2月1日一大早,张先生就赶到海口,并到海口港买了2张当天下午五点半海口到北海的船票。下午,他带着妻子来到港口准备上船回家。可是船员了解到张先生的妻子已经怀孕8个月,预产期是3月份,考虑到安全问题,便要求张先生的妻子下船。
但张先生和妻子回家心切执意要上船。船员经打电话向有关负责人询问后,最终还是没有让张先生一家上船。
解释:出于安全考虑
后来,海口港市场部主任刘智强向张先生一家解释了船员这样做的原由,并征得他们的同意之后,为他们办理了全额退票手续,将他们送到港口外的出租车上。
3日上午,刘智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交通部门并没有规定孕妇不能乘船,但是考虑到连日来海口的天气不太好,都是强风天气,这种天气船行时晃动非常厉害,而船上甲板很滑,张先生的妻子怀孕这么久了,预产期就在3月份,如果在晃动的船上发生意外,而船上又没有相关的医护人员和药品,那可真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不能不小心。
刘智强说,他在港口工作好多年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他表示船员这样做也是为张先生一家安全着想,希望他们能够理解。
据了解,张先生与妻子最终于次日搭乘了海口到海安的船回家。这是因为从海口到海安只需两小时,短时间内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要小一点,而到北海却需要十一个小时。
虽然坐上了船回家,张先生还是感到郁闷和迷茫,“不知道船方到底有没有权利拒绝孕妇上船呢?”
疑问:能否拒绝孕妇上船?
对于张先生的疑问,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船方是否有权利拒绝孕妇上船。孕妇属于特殊旅客,既然买了船票,就与船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船方有责任保证旅客的安全,而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船方有提醒的义务,可以向旅客提出建议,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出拒绝。
但也有市民表示,如果旅客愿意自己承担在旅途中发生事故的责任,那么船方应该让张先生一家上船,因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孕妇不能乘船,孕妇也有乘船的权利,况且春节快到,在外打工的人都想回家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