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产妇丈夫拒签手术单上”的一幕,最近又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医院上演:患者家属先后两次拒绝在手术告知书、病危通知书上签字。不过,这一次,医院做出决定,由两名主治医生联合签字进行手术,产妇顺利产下一名男婴,母子平安。(1月29日《北京青年报》)
与挽救一个生命的价值相比,签不签字其实此时都已经是次要的了,作为医院,最重要的是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全力抢救去挽救患者的生命,相信从这个意义上讲,医务人员果断组织抢救,甚至冒风险联合签字实施手术,更多的体现出了医务人员的责任和职业精神。
笔者以为,作为医院,是不该让主治医生去承担签字风险的,这个风险只能由医院及其主管卫生机构来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套完整的抢救机制,有完备的工作方案做后盾,相信会减少许多麻烦。面对今后还会发生类似情况,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有所策略,而不是总依靠医务人员在关键时刻去冒险签字。
作为医院能否如同其他部门、行业一样,也建立一个日常的抢救危重病人应急预案?比如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包括卫生主管部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主治医生、后勤保障人员为核心的抢救小组,制定出详细的应急抢救工作预案,当遇到危重病人时,无论是无主病人,还是家属拒不签字的情况,都有一套完整的抢救工作方案,并立即启动,医生只承担抢救的责任,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则不由主治医生负责,而是由院方及卫生主管机构负责协调,以此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
笔在医院内推行抢救危重病人预案机制,可以把由医务人员个人承担的风险分解为卫生部门和院方来承担,通过启动抢救预案,来最大限度地挽救病人的生命。否则,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关键时刻总是凭医务人员的感情和职业精神作出决策,尽管其职业精神值得敬佩,但是一旦出现意外结果,相信这都将是一个难以令人满意的结局。
